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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卫生健康促进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3-03-07 12:15   阅读:1568   【字体:    【打印】

2月22日,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卫生健康促进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健全医疗卫生体系等,提升治病、防病、保健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四进四养”工程,以强有力的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促进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筑牢健康旅游医疗救治保障线,发挥市中心医院龙头作用,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及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市县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发展。2023年,力争省、市重点专科立项1个、6个。到2025年,新增三级医院7家。

提升医养服务能力。建设一批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双向转诊、就医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到2025年,养老床位力争达到2.3万张,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85%以上。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愈后防复”特色优势,培树中医药特色服务品牌。2023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建成投用;建设康复理疗、老年病、脾胃、肝胆、妇儿等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集群。到2025年,建成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15个以上,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中医药传承创新有新突破。

实施产业提质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药旅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康复进院区养病、医养进社区养老、康养进景区养性、药养进林区养生“四进四养”工程,推动中医药与文旅康养全链条融合发展。建设国、省级中药产业综合园区(基地),到2025年,力争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超200亿元。

推进老龄产业发展。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牵头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集团协同发展,推动通江县、南江县两地医康养产业品牌建设。2023年,实施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3个,实施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1-2个。到2025年,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4个。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推动健康咨询、诊断治疗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进程,便捷旅游出行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实施智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2023年,力争新创建智慧医院1家。

实施品牌塑造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打造知名医养基地。支持2-3家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将南江县光雾和谷、通江县颐椿+大椿两企业打造成知名的医疗康养目的地。

研发地域医养产品。加大道地药材、原产地药材保护力度,鼓励药食同源产品和保健食品用品的研发生产。支持将具有长期传统食用习惯、属于食药物质目录内品种且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川产道地药材,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鼓励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鼓励创作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开展品牌营销,支持健康旅游景点在农业、旅游、卫生等多领域申创品牌,支持品牌中医药健康企业在制备工艺、临床用途及包装等多方面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与认证,构建形成品牌优势产业和知名龙头企业。

实施健康促进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健康巴中建设。深入实施《“健康巴中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巴中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年)》,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到2025年,累计建成健康乡镇和健康单位3483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试点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医疗护理、老年安宁疗护等服务,推进市、县医养结合基地建设。到2025年,创建1-2个省级敬老模范县(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到2025年,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达30%,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达80%。

实施人才培优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开展省、市名中医评选活动,到2025年,培育省、市名中医20名、35名,建成国、省名(老)中医工作室15个,培育中医药骨干人才100名,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人才1000人次。

壮大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加大与高校合作力度,订单定向培养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等专业人才。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等政策,健全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实行薪酬提升与从业年限、绩效考核挂钩模式,为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提供医康养专业人才支撑。

《实施意见》还就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享受居民价格等优惠扶持,开展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典型医养结合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