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首页,点击“考生服务”模块,进入“考生服务系统”(无账号时先实名注册账号,注册信息需与修改后信息一致),在“信息修改”版块开始申请。
(一)填写申请。
1.基本情况。
医师资格证编号校验规则。
(1)年度(4位)+考区代码(2位)+类别代码(3位)+身份证(18位/15位)。
(2)当前医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年份)与医师资格证编号中年份校验。
(3)申报考区与医师资格证编号中考区代码校验
2.修改原因。
根据相应的原因进行勾选,当勾选注册系统无信息需补录时,下方左侧信息默认补录。
3.申报(修改)内容。
左侧填写修改前内容,勾选修改框后右侧填写修改后内容。左侧所有项目需填写完整。左右两栏内容不得完全一致,申请应至少包含一个修改项。
申报内容中勾选的变更栏目将会影响后续上传材料的范围。
(二)上传材料。
所有信息修改人员均需上传基础材料,证明材料需依据修改内容,上传其中一类;单纯补录人员只需上传基础材料,补录+修改人员,除基础材料之外,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基础材料。
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
2.证明材料。
姓名:户口簿曾用名页/公安户籍部门证明/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性别:公安户籍部门证明/医院相关证明/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证书编码:公安户籍部门证明/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报告/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3.材料上传完成后形成“申请”。
4.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内容可修改,可撤销。提交申请后,不可修改。
5.考生可实时观测受理进度。
二、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证书遗失补办提交材料
(一)《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粘贴近期彩色证件照),需由医疗机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签字,注明属实),提交资料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刊登遗失声明或遗失公告的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原件1份(声明或公告至补办申请当日须满30天)。
(四)另需提供申请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须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致)。
(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考生考试信息查询表,县(区)卫生健康局打印签字并盖章。
(六)申请人本人说明及单位证明。
(七)《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遗失补办汇总表》。
(八)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