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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报审核子系统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6-09-28 10:29 浏览量:29

一、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首页,点击“考生服务”模块,进入“考生服务系统”(无账号时先实名注册账号,注册信息需与修改后信息一致),在“信息修改”版块开始申请。 

(一)填写申请。 

1.基本情况。 

医师资格证编号校验规则。

(1)年度(4位)+考区代码(2位)+类别代码(3位)+身份证(18位/15位)。

(2)当前医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年份)与医师资格证编号中年份校验。

(3)申报考区与医师资格证编号中考区代码校验

2.修改原因。 

根据相应的原因进行勾选,当勾选注册系统无信息需补录时,下方左侧信息默认补录。

3.申报(修改)内容。 

左侧填写修改前内容,勾选修改框后右侧填写修改后内容。左侧所有项目需填写完整。左右两栏内容不得完全一致,申请应至少包含一个修改项。

申报内容中勾选的变更栏目将会影响后续上传材料的范围。

(二)上传材料。

所有信息修改人员均需上传基础材料,证明材料需依据修改内容,上传其中一类;单纯补录人员只需上传基础材料,补录+修改人员,除基础材料之外,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基础材料。

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

2.证明材料。

 姓名:户口簿曾用名页/公安户籍部门证明/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性别:公安户籍部门证明/医院相关证明/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证书编码:公安户籍部门证明/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报告/考点卫生主管部门录错证明。

3.材料上传完成后形成“申请”。 

4.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内容可修改,可撤销。提交申请后,不可修改。 

5.考生可实时观测受理进度。 

二、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证书遗失补办提交材料

(一)《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粘贴近期彩色证件照),需由医疗机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签字,注明属实),提交资料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刊登遗失声明或遗失公告的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原件1份(声明或公告至补办申请当日须满30天)。

(四)另需提供申请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须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致)。

(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考生考试信息查询表,县(区)卫生健康局打印签字并盖章。

(六)申请人本人说明及单位证明。

(七)《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遗失补办汇总表》。

(八)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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