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2022年第3号)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22〕6号)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报考人员。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
时间:2022-09-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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