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巴中考点各县(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温馨提示

时间:2023-12-04 17:38   阅读:2507   【字体:    【打印】

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已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辖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根据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考生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按要求携带《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辖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巴中经开区、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属各单位和巴州区辖区内市卫生健康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到巴州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巴中考点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将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具体集中现场确认时间如下。

(一)巴州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院内职工之家,0827-2131863。

1.2023年12月12日:巴中市中心医院。

2.2023年12月13日:巴州区人民医院、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3.2023年12月14日:其余市级各卫生医疗单位、区级卫生医疗单位。

4.2023年12月15日:巴州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各个体诊所。

(二)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巴中市恩阳区规划40路恩阳疾控大楼717室,0827-3368576。

(三)通江县卫生健康局报名点。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人事科教股,0827-7221747。

(四)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报名点。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南江县集州街道春场坝社区春江西街4号,0827-8221136。

1.2023年12月11日:南江县疾控中心、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南江县卫生进修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山镇中心卫生院、光雾山镇中心卫生院、贵民片区、杨坝片区。

2.2023 年12月12日:正直片区、长赤片区、沙河片区、大河片区、赶场片区、下两片区、桥亭片区、杨坝片区、集州片区(含城内民营医疗机构和民康医院)。

3.2023 年12月13日:南江县人民医院。

4.2023年12月14日:南江县中医医院、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五)平昌县卫生健康局报名点。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科教股(同州街道信义大道30号),0827-6337989。

1.2023年12月7日: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

2.2023年12月8日:基层卫生院。

3.2023年12月11日:平昌县人民医院。

4.2023年12月12日:平昌县中医医院、保健院。

5.2023年12月13日: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疾控中心。

二、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现场确认时按以下顺序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考生如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如存在身份证在2024年4月21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在报考身份证复印件上附考试时提交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承诺书)。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此表从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下载打印,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中专学历考生可提供由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核实考生学历档案真实性后签字盖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五)资格证书复印件。持现有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供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的考生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至373的考生应具备执业护士资格,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提前报考考生或研究生学历考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八)工作证明(或转岗报名证明)。考生报考单位出具考生现工作岗位工作证明,因工作岗位变动,转岗报名考生需提供现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转岗报名证明。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十)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整齐,复印件要完整、清晰,所有复印件均须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辖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纸质材料具体提交份数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为准。




巴中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