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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1份;
4.治疗经过的书面陈述:内容包括诊治经过、争论要点,理由及要求等(3份);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3份)。
巴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办公区412室,联系电话:苟茂林,0827—5265453,18980296676。
附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提交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