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2-09 16:56   阅读:672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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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件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我单位2002年12月成立以来,为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认真完成上级和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为卫生改革、发展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后经巴编办发〔2012〕163号批准将市卫生技术管理中心、市卫生信息中心、市卫生局项目管理中心、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整合为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等牌子)。

1.主要职能。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大众卫生技术服务、宣传卫生保健和科普知识。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维护、远程会诊技术服务及卫生统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和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工作。拟订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的实施方案,并对规定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复查和抽查。负责管理市级卫生学会(协会)日常工作,开展医学学术交流。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承担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实施,并协助进行指导、评估、检查。承担全市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考务及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等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考务及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等日常工作。具体承办全市卫生项目包括国内外贷款、赠款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及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全市医学装备项目配置规划、总结、调研和检查。承担对市直属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等工作。受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指挥全市卫生应急和调配急救物资等工作;紧急状态下,组织参与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故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紧急救护知识和应急演练的培训任务。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情况: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信息统计科、卫生考试培训科、学会管理办公室、宣传科教科等。当年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年末在职职工总数26人,在编在职职工24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退休6人。总人员数与去年持平。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1.增强基层党建引领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生健康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做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2.增强卫生考试执行力。做好卫生类考试考务工作,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卫生类(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收取等工作,加强考务人员管理,全面提升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质量,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3.增强信息统计发展力。以“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效率,持续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和闭环系统应用,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的普及应用,加强卫健统计数据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发展与服务水平。

4.增强宣传科教民生力。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利用外宣平台,发布健康知识信息。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做好全科医生转岗方面工作,举办各级各类学术会议。

5.增强学会管理内动力。推动社会办医机构发展,紧盯安全生产,化解医疗纠纷,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开展学术交流讲座和换届选举,组织科普讲座,发展新会员,成立二级专委会,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的内在潜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4人,供给车辆1辆。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93万元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8万元。我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560.9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

(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560.9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8.2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93万元,占总收入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560.93万元,比2023年增加28.2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03.49万元,占总支出71.93%;

项目支出157.44万元,占总支出28.07%。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0.9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92.1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9.48万元。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9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8.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75.20万元,占84.72%;

事业单位医疗16.11万元,占2.87%;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5万元,占0.15%;

住房公积金29.48万元,占5.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75.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费用及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357.0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45.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0.84万元,绩效工资142.46万元,津贴补贴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2万元,奖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9.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0万元等。

(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5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85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0.80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0.44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4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8.0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职工体检费及食堂运行经费等支出。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医学教育督导经费(成都中医药大学巴中教学点招生经费)、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经费、卫生类考试考务经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费等支出。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2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类考试巡考人员等公务接待支出。较2023年预算减少57.14%,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了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与2023年预算持平。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8.30万元,累计折旧60.73万元,净值37.57万元。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5个,预算项目资金137万元;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pdf

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